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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春游活动安排的通知



 

 

各分工会:

根据吉林省总工会下发的《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》(总会办字【2018】7号)文件精神,我校2019年春游活动安排意见如下:

一、原则

1、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春游活动(亦可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工会联合组织);

2、各分工会组织春游活动必须征得同级党总支的同意才可实施;

3、组织春游活动应当日往返,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活动;

4、可安排工作餐、开支门票、交通费等,每人不超过100元;

5、切实加强春游安全的组织领导,党政一把手是春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加强人身安全和森林防火教育和宣传,确保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
二、关于经费报销的要求

1、工作餐:严禁在景区内、外的饭店中就餐,可以是聚餐模式的,可在超市中购买面包、香肠、炝拌菜和矿泉水,报销时需有购物发票和购物小票;

2、开支门票:报销时需有团体购票的发票;

3、交通费:可以租车,报销时需有租车发票和租赁合同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中国教育工会吉林艺术学院委员会

2019年4月15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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