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加人员:王宇 刘洋 李松吉 汪国刚 张旭 张洁兰 陈吉风
议题:对《吉林艺术学院章程》(修改稿)进行讨论,向教代会执委会全体委员征求修改意见。
会议首先由章程起草小组成员、党校办主任汪国刚同志介绍章程起草和修改情况:此次章程修改是按照省教育厅2013年11月来校进行依法治校工作检查时对我校章程提出的修改意见、结合新颁布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等文件和法规的相关内容进行的。
会上,张洁兰、李松吉、胡连华、张旭、陈希文、陈吉风、郑艺、梁岩等委员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分别提出了修改意见。
最后,经举手表决,一致同意原则上通过《吉林艺术学院章程》(修改稿),并由章程起草小组将会议讨论情况向校长办公会汇报。